第三十三条

已修改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无公害蔬菜基地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土地原状,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罚。确实无法恢复无公害蔬菜基地原种植条件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