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鼓励投资勘查、开采民族自治地方的矿产资源。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矿产资源规划,对可以由本地方勘查、开采的矿产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在民族自治地方开采矿产资源,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照顾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