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章 排水设施管理第四十条已修改毗连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在施工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排水设施不受损坏。建设工程施工需要迁移、改建排水设施的,应当经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同意;迁移、改建排水设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