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依法委托的单位实施。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