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职工教育条例/第六章 教育人员第三十三条已废止职工教育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热爱职工教育事业,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文化专业知识、教学业务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