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房地产交易实行价格评估制度、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房地产权利人应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