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已废止房地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情节轻微的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