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章 房地产抵押第二十二条已废止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办理过户登记。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