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维修和养护,保证农田灌溉和防洪排涝的需要。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