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已修改

违反本办法规定,煤炭矿山企业矿井采区回采率连续三年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由市、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并可处以损失资源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或者报请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