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修改

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煤炭矿山企业委托进行地质勘测的组织,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其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并对其勘测成果负责。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