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修改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无疫区动物防疫工作的公益性宣传。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危害或者可能危害无疫区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举报。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