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修改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报城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