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州的财政、金融第五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根据自治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地方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合作组织。自治州的自治机关综合运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加大金融对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农牧区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