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