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州的经济建设第三十七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自主管理隶属于自治州的企业、事业,上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需要改变自治州所属企业事业的隶属关系时,应当事先征得自治州自治机关的同意。隶属于上级国家机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尊重自治州自治机关的自治权,遵守自治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接受自治州自治机关的监督。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