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村镇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施工单位和个体工匠必须保证施工质量,按照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以保障施工安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