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未知(-1)

开发区内的企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提前终止经营,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

外资企业在清算期间,外国投资者不得将该企业的资金汇出或者携出中国境外,不得自行处理企业的财产。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