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快临夏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教育事业跨越发展,提高各民族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