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沿海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和公安边防机关维护边防治安,支持船舶协会、渔民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开展边防治安教育、服务、管理、维稳、救援等活动。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