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空防灾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发挥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地域的作用,为群众提供灾害避难场所。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平时应当为抢险救灾服务。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