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一条已修改为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促使用人单位履行继续教育责任,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