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文明生态村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