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重点工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实行环境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专业监理资质的机构,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施工进行现场监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