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已废止

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