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修改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逐步对公交车、出租车以及其他从事客运、货运的车辆进行技术升级,推行使用新能源。

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对新能源汽车使用配套建设项目应当优先立项审批。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