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大气污染专项防治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时,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建设部门核查施工现场,审查土石方开挖防尘降尘方案,查验防尘降尘措施;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土石方开挖防尘降尘方案应当包括:土石方是否回填、土石方临时存放地点和时间、防尘降尘措施等内容。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