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库渔业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自治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库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自治县公安、工商、环保、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水库渔业资源的保护管理。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