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库渔业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渔业资源保护第十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增养殖区偷窃和抢夺水产品,不得在增养殖区域内从事危害水产品增养殖的作业。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