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二节 客运经营第十三条已修改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与包车人签订包车合同并随车携带,不得定线定点运营,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