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三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