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山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都必须遵守《矿山安全法》和本办法。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