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二章 矿山建设和开采的安全保障第十条有效矿山企业必须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对作业场所中的粉尘等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应当采取措施限期达到标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