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六十五条已修改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应当在一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闭库程序,完成闭库。闭库工程验收合格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由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复垦和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