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十九条已修改财政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