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已废止自治县人民政府采取优惠政策,鼓励自治县外的单位和个人到自治县开办矿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自治县对运往县外的铁、膨润土、河砂、金等矿产品征收其总价款10%至30%的矿产资源保护费。具体征收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矿产资源保护费实行专款专用,用于矿产资源保护、矿产品开发、精深加工和环境综合治理。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