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自治县的商业、供销、药品经营按照民族贸易体制,享受国家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

自治县的供销部门,应当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坚持为农业、农村、农(牧)民服务的方针,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自治县坚持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开拓城乡市场。

地方法规 ·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