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已修改禁止在机动车道内从事乞讨、兜售物品、散发宣传品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禁止行人翻越道路分隔栏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