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未实行物业化管理的居民区,其环境卫生、绿化维护、公共设施管理等事务由区人民政府组织逐步实行物业化管理。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