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条

已修改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修装饰房屋前,应当将装修装饰的范围、时间等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修装饰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