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七章 代表的选举和代表资格审查

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选民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选举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不能写选票的选民,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受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填写。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章库、生态环境部规章库、教育部规章库、文化和旅游部部门规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章库、应急管理部规章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章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下,也单独成库。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