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铁路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八条有效地方铁路发展规划应当依据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符合国家铁路网规划,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港口、公路等其它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衔接,与能源、钢铁等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相协调。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