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铁路条例/第三章 运输营业第二十八条有效鼓励专用铁路兼营公共旅客、公共货物运输业务,提倡铁路专用线与有关单位协议共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