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铁路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七条有效地方铁路建设需要使用国有荒山、荒地或者需要在国有荒山、荒地、河滩、滩涂上挖砂、采石、取土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申请和批准手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非法收取费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