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受理中小企业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机制,公布受理程序和方式,依法查处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