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三十二条有效对作业场所中有毒有害物质、有害物理因素和井下空气含氧量,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下列规定定期检测:(一)粉尘作业地点,每月至少检测2次;(二)三硝基甲苯作业点,每月至少检测1次;(三)放射性物质作业点,每月至少检测3次;(四)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点,井下每月至少检测1次,地面每三个月至少检测1次。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