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对回国定居并参加工作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归侨离、退休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增发生活补助。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