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第四章 林地的征收和占用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建设项目需要征收或者占用林地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预审意见。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