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应当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结束后十五日内向提出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处理结果,并可以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