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十条已废止对规范性文件,主要审查是否存在下列情形:(一)超越法定权限制定;(二)违反法定程序制定;(三)同法律、法规相抵触;(四)同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五)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六)其他不适当的情形。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